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招标公告
2025-11-05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招标公告
贵州/贵阳-2025-11-05 00:00:00
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招标公告

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已完成了实施方案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授权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实施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以下简称“受让方”),招标人为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即实施本项目需利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空间,转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资源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三、本项目实施范围

一)项目名称:

南明区河滨公园盘活提升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

(二)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实施地点在河滨公园,除煌泰山庄以外的公园范围内。河滨公园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号,东临贵州省实验中学,西靠人民大道,北接瑞金南路主干道

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容

*、本项目主要实施范围为:

实施本项目需利用的河滨公园内(不含煌泰山庄)的配套服务设施(含临时设置)及场地。共涉及**处现存配套服务项目场地公园内需提质改造及新增经营业态所利用的闲置资产、资源等(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并对改扩建后新增业态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维护,提供优质的公园休闲娱乐服务及公园运营管理服务。

最终以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双方确认的河滨公园资产资源清单为准。

*、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受让方后,由受让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并向项目范围内服务使用者收取费用。

*、项目有偿使用年限

有偿使用年限**年(含*年建设期)。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届满后,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围绕公园闲置低效资产及空间展开规划,通过对原有场地、闲置建筑物的改造升级、适度扩建,以及临时设施的补充搭建,增设多元化经营业态,实现公园资源的高效盘活与功能升级。(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个月。

七)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竞价标的: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下限为****.**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年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额为:*元。

*、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所示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何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汨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吾、卢俊旭、刘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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