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11-05 00:00:00
西安市周至县黑河管理站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江苏赛立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
货物类(江苏赛立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 | *.赛立 *.网翎 *.中海达 *.理士国际 *.星宇芯联 *.天盈 *.希凯德 | *.(**.*****、**.******、**.*****、**.******、********、**.*****、******、**.******、**.********、定制) *.网翎标准版 *.**** *.********* *.****** *.********* *.**** | *.**(批)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芙蓉、魏嵬、张静、袁祝芬、葛伟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交纳,服务费缴纳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 周至县山洪灾害入户预警预报项目 | *.*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小龙
联系电话:***********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号世纪金园*座***室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黑河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司竹镇北司竹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号世纪金园*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龙
电话:***********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