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保康路20号一宗城镇住宅用地20.07㎡土地使用权
2025-11-05
湖北/黄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大冶市保康路20号一宗城镇住宅用地20.07㎡土地使用权
湖北/黄石-2025-11-05 00:00:00
湖北/黄石-2025-11-05 00:00:00
大冶市保康路**号一宗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保康路**号一宗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转入保证金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转接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如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本次转让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其他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转让资产的土地证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移交。标的移交后发生任何费由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