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广东丽清家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11-04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广东丽清家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2025-11-04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广东丽清家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交通技师学院入驻科教城购置项目(****年学生宿舍家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丽清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长岗路**号、**号(厂房四)

法定代表人:娄新涛

被投诉人*: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科教大道***号

被投诉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采购人废标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并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三、关于投诉请求:投诉事项处理期间,本机关已依法暂停项目采购活动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查案件事实。关于投诉人的损失,建议采购人对因废标行为导致投诉人的直接损失予以协商并妥善处理。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其余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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