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05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05 00:00:00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号华新大厦**楼(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监区车行通道大门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月以来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注: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供应商近 *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 年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日起至****年****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购买,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公安局南院招采中心开标室(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号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供应商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中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如有疑问或者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及时向采购人咨询和反馈。

注: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号

联系人:梅警官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号华新大厦**楼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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