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3-02-15
江西/九江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九江-2023-02-15 00:00:00

关于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号

关于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发集团:

报来《关于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九城发〔****〕**号)收悉。为保护弘扬长江文化,提升我市滨水岸线活力,推动经济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江九江中心城区岸线历史文化提升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建地址:九江市滨江路以北,琵琶亭至抗洪广场西侧新开河河口。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用地面积约为****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浔阳江景区范围内旅游基础设施、湓浦口景区、浔南铁路遗迹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等景点及配套设施,新建云中栈桥、驿站等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停车场、充电桩、广告牌、景区周边城市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调整规定: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五、其他事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