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3-05-18 00:00:00
关于九江好人馆展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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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号
关于九江好人馆展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文旅集团:
报来《关于申请九江好人馆展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九文旅字〔****〕**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
为搭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教育平台,建设宣传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的专门基地,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结合评审意见,现就九江好人馆展陈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九江市文旅集团。
二、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号城市展示馆三楼。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改造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览装饰部分、展览安装部分、展览陈设部分、展览艺术品部分、展柜展架部分、新媒体展示部分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三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并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九江好人馆展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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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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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和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号)规定,必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