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9-17 00:00:00
关于九江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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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发改数九字〔****〕 ***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关于九江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砂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市砂管局关于恳请批准九江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号)等有关规定,该信息化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万元以下,可以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九江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为九江市采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九江市濂溪区琴湖大道**** 号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新工业综合体*号楼。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采砂监管系统和采砂现场管理系统,包括监管管理、数据归集与违规处置、数据中枢、移动端应用、行政许可协同审核、现场管理、砂船调度、称量计重等功能模块;二是采购系统配套大屏设施;三是采购采砂区及采砂船三维建模服务。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九江市采砂管理局年度预算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务云进行建设,利用市采砂管理局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九江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项目所需的基础云资源(计算、存储、网络等)费用从九江市采砂管理局年度预算资金中支付。
八、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发〔****〕*号)要求,请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九江市采砂智能监管项目概算核定表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九江市采砂智能监管系统(一期)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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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费用(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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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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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软件平台建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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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砂监管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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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管理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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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配套大屏设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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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三维建模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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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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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代理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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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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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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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总概算 |
***.** |
一+二+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