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批)的通知》(冀财农〔****〕**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保障第二批)的通知》(冀财农〔****〕** 号),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秋收秋种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年中央和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连阴雨)实施方案》,资金主要用于受降雨影响较重地区开展秋粮机收、粮食烘干、旋耕整地、小麦播种、播后镇压等社会化服务和购置抽排水设备、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补助。
*、比选内容:磷钾肥,粉剂,成分含量:******≥**%,****≥**%,***≥**%,规格****/袋。
*、比选范围:
一标段:临西镇*****亩、河西镇*****亩、东枣园乡*****亩,共计*****亩。
二标段:吕寨镇*****亩,老官寨镇*****亩,共计*****亩。
三标段:尖冢镇*****亩,大刘庄镇*****亩,共计*****亩。
四标段:下堡寺镇*****亩,摇鞍镇乡*****亩,共计*****亩。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邢台市信都区丰基御府*******室领取比选文件。售价:***元。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提供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审核所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留存。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邢台市信都区丰基御府*******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本次服务机构比选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比选人:临西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杜玉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千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卉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