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05 00:00:00
关于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各投标人:
“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于****年*月**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开标、评标工作,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将于****年**月*日到期。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须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将延长至****年**月**日。
请各投标人于****年**月*日前书面回复,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的,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并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不得向招标人要求补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除外)。
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回复的,视为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至****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回函格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回函格式
关于□不同意/□同意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回函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悉《关于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我公司决定:
□不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并自愿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同意延长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并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年**月**日;
注:请仔细确认选项,以上两个选项二选一。
特此回复。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若投标人回函,须将函件盖章后将原件邮寄给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莱,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座****室,联系电话:***********/************),并将盖章后的函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关于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延长“重庆银行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