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5-11-05 00:00:00
江门市***********(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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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台山**)号位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南安路与环湖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一,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年、商服**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且≤*.*;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且不大于*****.**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建筑密度≤**%;绿地率≥**%。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号。 (三)其他要求:开发建设的全装修住宅比例不低于**%。 (四)政策支持:参照《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江房办〔****〕*号)执行,在规划报建、商品房预售、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最高报价在*****万元以内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达到*****万元仍有竞拍人提出竞价的,在不改变土地规划出让条件的前提下,竞买方式转为竞争承诺为政府配建住宅的建筑面积(纳入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万元+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配建竞买以“***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 配建政府住宅要求:(一)配建保障性住房要求: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套型为中小套型,以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平方米左右为主,严格控制在**平方米以下;竞得人应就所配建住宅的位置、移交时间、移交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与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该约定文件将作为有关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备要件。竞得人必须确保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商品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配建的保障房必须在首期全部完成建设。为保证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标准和工期要求顺利完成,竞得人须在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中提留**%作为保障房建设保障资金,用于保障配建保障房的建设进度。竞得人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若对外销售的住宅有部分(不含样板房)或全部是带装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应全部按同样的装修标准装修后移交。若对外销售的住宅全部是毛坯出售的,则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要按照《江门市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年版)》(江建房函〔****〕*号)标准进行装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停车位由竞得人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配建人才住房要求:根据《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该地块配建住宅的用途为人才住房,户型面积范围为**平方米以上,装修标准按照《江门市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年版)》执行;配建有产权标准小汽车停车位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停车位标准一致;以上配建住宅和停车位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在台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与接收单位签订《宗地房屋配建协议》,约定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位置、户型面积范围、装修标准,该协议将作为本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要条件。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次。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竞得人如非台山市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台山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在申请竞买时应声明若成功竞得土地,将成立全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登记及开发建设。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提交竞买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须使用**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契税及应缴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三)受让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违约金;经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逾期付款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缴款日期**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形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交地之日起四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数字证书咨询:************;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交易业务邮箱:******@********.***.**; 交易业务咨询:************、************陈小姐;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 罗先生;实地踏勘咨询:************ 陈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号。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