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高新区2024年智能交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05
黑龙江/大庆 变更澄清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高新区2024年智能交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黑龙江/大庆-2025-11-05 00:00:00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高新区****年智能交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年智能交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项目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其他:其他要求:

更正为:*、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交工验收后即可投入使用,投标报价必须是完整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所需的原有设施拆除、外运、现场道板、草坪等恢复、新设备购买、运输、土建施工、取电、联网、安装、调试、验收、各种税费及以上没有列出,但中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增加的项目的所有费用,建设方不再追加任何投资。 *、投标涉及联网的软件产品、硬件设备必须与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经建设完成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公安部要求建设的集成指挥平台实现系统融合,融合后数据回传平台延时***;**。违法证据照片数量格式满足**/*********、**/*********要求,同一违法行为的照片相互关联,满足非现场执法的各项要求。签订合同后施工前必须有完备的建设方案和承诺。 *、项目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如有维修项目,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修复。如果不能在**小时内修复,应提供备用设备替代,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 *、在建设期间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一切安全、法律、经济等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的准备和实施。在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供应商承担整体项目中与安装、土建、设备、材料等施工相关的一切安全、法律、经济责任。 *、机箱、杆件等交通科技设施,都要设置独立的接地装置,不允许连接到其他设施接地装置上。接地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 *、中标供应商应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人员、商品、设备、交通以及第三者的一切保险。 *、有关项目施工许可的办理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建设单位配合。 *、中标供应商须选派专门工程安装队伍,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提供现场勘测、选址、现场工程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应商须委派有经验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队伍,为项目提供及时、全面以及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本项目的正常运行。**、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须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后,为期三整年的质保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浩

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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