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1-05 00:00:00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受金华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华东国际联运港有色金属交易中心行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数量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 |
* | 电动双梁桥式行车(**)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共*台,其中 **吨行车*台和 **吨行车*台 | ***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起重机*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时后至****年**月**日下午**:**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
*、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供应商都一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从基本账户)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只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质疑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金华陆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