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11-05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鹤岗市东山区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5-11-05 00:00:00
鹤岗市东山区民政局老年人能力评估(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老年人能力评估(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一)评估对象。依申请为有评估需求的***名本区域 内**周岁(含 **)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等老年人开展综合能力评估。 (二)采购预算。*.**万元 (三)工期:**天 (四)评估方式。承接服务企业需具备专业合法资质。 *.供应商营业执照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业务。*.评估人员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证书。*.每个评估小组至少*名老年人医疗康复专家或长期从事失能老人养护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使用微信小程序*“老年人能力评估小助手”进行评估,确保及时采集评估结果信息,建立、保存台账。 (五)评估精准。按照《黑龙江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卫健部门,做好老年人 能力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充分参考健康状况评估信息,确保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精准。 (六)结果应用。民政部门在开展老年人福利类补贴发放、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工作时,将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注:(具体相关要求已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民政局
联系人:仇晟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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