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1-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成都高新区气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成都市气象服务中心 | 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号 | *,***,***.**元 |
合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气象服务中心)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气象服务 | *********年成都高新区气象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林、杨丽英、曹忠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项目控制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号)通知规定,下浮**%基础上再下浮**.*%计取。*、收款单位: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监督电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提供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服务,必须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成都市气象服务中心是经成都市气象主管机构唯一授权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机构。 为确保高新区气象服务有效保障,需成都高新区气象职能单位—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开展气象相关工作,成都市气象服务中心作为法定唯一授权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机构,为本项目唯一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情形,故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区管委会*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号/****幢*层***号(自编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