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04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垫江县太平镇桂花等*个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垫江县太平镇桂花等*个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提问*: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执行。 提问*:各潜在投标人: 近期,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平台上针对我司进行恶意质疑。质疑内容为重庆市双业担保有限公司在****年度和****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评级为*级,并由此对我司进行资质质疑及诽谤。我司现澄清如下: 一、关于我司在****年度和****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评级为*级的澄清。 我司****年监管评级为*级。****年我司正常经营,主要工作重点为融资担保业务的催收,未开展新增业务。按监管评级办法,当年未发生新增业务的评级一律为*级。截至****年**月我司所有应代偿款项全部按时代偿,无应偿未尝情况。公司资信良好,获得合作银行、监管部门和区财政局的高度认可。 ****年监管评级,为*级;****年监管评级,为*级;****年监管评级需****年评定,目前无评级。故质疑中最新****年监管评级为*级的内容,为虚假内容。对于我司资信的质疑,也为凭空捏造。 ****年我司接受全国主流评级公司联合资信进行的主体信用评级,为***+。如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等央企对融资担保公司出函要求为:主体信用评级*级以上。由此可见我司信用评级情况。 我司已获得湖南省财政局政采备案批复、重庆市永川、大足、铜梁、巴南等财政局政采备案批复、新疆某建设兵团保函备案批复等省市级财政部门保函备案批复。 我司已获得银行融资担保授信额度*.*亿人民币,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授信*亿人民币;具有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非融资担保授信(银行分离式保函授信)**亿人民币。 二、对意质疑之人的告诫。 以上别有用心的恶意质疑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给我司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希望相关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予以澄清,消除影响。如上述回复未被理会,我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向贵方主张相应的权利,追究贵方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答: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招标人: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