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桃溪中学采购升降课桌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4
湖北/咸宁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桃溪中学采购升降课桌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咸宁-2025-11-04 00:00:00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桃溪中学采购升降课桌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崇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崇阳县桃溪中学采购升降课桌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万胜校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尧村

被投诉人:崇阳县桃溪中学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崇阳大道**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机关****年**月**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我公司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即询价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不合理,存在指向性、歧视性等条款。
投诉事项*:我公司向采购方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后,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立即告知做本项目参数的供应商,且透露我方的信息,我方就收到有人来电话要求我方把质疑函撤掉。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本次开标评标结果无效,应修改本次询价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及不合理要求,本次开标的结果无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通过审查后,并于****年**月**日组织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人,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评审论证。依据综合审查、核查情况,我局认为:“你公司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你公司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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