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04 00:00:00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住院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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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项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部署及调试等配套服务。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由供应商同采购人相关科室共同参与验收,出具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软件的各项功能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演示验证,成交供应商不能演示或者演示功能与响应文件中相关截图不符或不满足比选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的视供应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向监督部门报告。
本项目报价按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成本费、交通费、系统部署、调试、人员、售后维护、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全部义务所发生的费用和利润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软件系统部署及配套服务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支付成交金额的*%。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