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意向(意见征询)
2025-11-04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意向(意见征询)
浙江/丽水-2025-11-04 00:00:00
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人民日报推广合作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推进遂昌县对外推广工作,提高遂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人民日报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与资源优势,全方位展示遂昌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新谋划、新实践、新亮点,为遂昌搭起面向全国的城市形象传播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日报》是国内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纸质媒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价值和全媒体的传播形式,是在国内宣传最为权威和核心的国家级党报平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所属全资公司,全权负责人民日报暨相关广告的管理发布,是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而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唯一分支机构,负责代理浙江省区域客户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频道及人民日报旗下“金台网”的广告宣传业务。人民日报全媒体具有丰富的文字、照片、视频素材,充分发挥其传播优势,能为遂昌在发展建设、产业功能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工作做好强有力的推广,从而全面展示遂昌良好的城市形象。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号***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杨竞超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遂昌县新城大厦*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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