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国资产权〔****〕***号)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等规定,砚山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砚山县平远镇莲花塘、阿舍乡阿舍村、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租赁物)进行公开招租(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对租赁物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租赁物位置 | 租赁面积 (含田埂) | 备注 |
* | 平远镇莲花塘 | ****.**亩 | 详见附件*平远镇莲花塘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
* | 阿舍乡阿舍村 | ****.**亩 | 详见附件*阿舍乡阿舍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
* | 者腊乡者腊村 | ****.**亩 | 详见附件*者腊乡者腊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
* | 维摩乡三家村 | **.**亩 | 详见附件*维摩乡三家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二)租赁物用途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用途管理使用土地(仅能用于旱改水农业生产经营)。
二、公开招租方案
(一)出租方式:按租赁物现状出租。
(二)竞租对象:竞租方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竞租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三)租赁年限、起租价、竞租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出租人 | 租赁片区 | 租赁面积(亩,含田埂) | 租赁期限(年) | 起租价(元/亩/年) | 增价幅度(元/亩/次) | 竞租保证金(元) |
砚山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莲花塘一片区 | ***.** | * | **** | ** | ***** |
莲花塘二片区 | ***.** | * | **** | ** | ***** |
莲花塘四片区 | ***.** | * | **** | ** | ***** |
莲花塘五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一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二①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二②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二③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二④片区 | ***.** | * | **** | ** | ***** |
阿舍三片区 | ***.** | * | **** | ** | ***** |
者腊一片区 | ***.** | * | *** | ** | ***** |
者腊二片区 | ***.** | * | *** | ** | ***** |
者腊三片区 | ***.** | * | *** | ** | ***** |
三家村片区 | **.** | * | *** | ** | ***** |
注:*.莲花塘一片区、二片区交地时间为****年*月*日后,三片区暂不招租,其余片区交地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后; - 所有片区租金一年一付,租赁物先付后用,具体以竞租成功后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主。
- 租赁期限*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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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竞租规则: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报名竞租平远镇莲花塘、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中的一个或多个片区。若竞租人报名多个片区,需针对每个意向片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并按对应片区的竞租保证金要求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各片区保证金独立核算、互不抵扣,未中标的片区保证金将按公告约定流程退还。
(二)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竞租方的,本次对应租赁片区作招租失败处理;若仅部分片区未征集到竞租方,则仅该部分片区招租失败,其他片区正常推进后续流程。
(三)公开竞价时,针对单个租赁片区,若无竞租方进行报价或应价,该片区作招租失败处理;其他有竞租方参与的片区继续按规定流程开展竞价。若同一竞租人报名多个片区,需分别参与各片区的竞价环节,各片区竞价结果独立确定。
(四)若单个租赁片区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由我公司代表和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租赁期限按公告明确的 * 年执行,租金支付方式遵循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原则,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价和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租赁物进行了解,也可请我公司工作人员带领到实地对租赁物进行现场踏勘,租赁物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
五、竞租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文化传媒大楼**楼*****行政人事部。
(三)报名所需资料:
*.自然人报名:需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个体工商户报名: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单位报名: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方请根据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砚山县文化传媒大楼**楼*****行政人事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现场填写竞租申请书。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砚山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三)缴纳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
*.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的,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必须从竞租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法人单位报名的,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必须从公司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应备注片区名称,报名多个片区的,应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分别备注片区名称。
*.竞租成功的竞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竞租成功的竞租方切实按《租赁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且无违约行为的由我公司无息退还。
*.竞租未成功的竞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我公司将于竞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遇周末及节假日往后顺延)无息退还。
*.若非我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
(*)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的竞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竞租方均不应价的;
(*)在确定为承租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相应租金的;
(*)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公开招租条件要求的。
*.竞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付至我公司账户。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可向有过错的竞租方(或承租人)进行追偿。
*.若根据上述情形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违约金的,我公司无需再向竞租方确认,竞租方承诺不因此追究我公司的任何责任。
七、竞价时间、地点及资料
*.竞价时间:****年**月**日*:**。
*.竞价地点:砚山县文化传媒大楼**楼会议室。
*.竞价资料:须携带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才能参与现场竞价。
八、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
本次竞租按片区租赁单价(元/亩/年)进行竞租,价高者得。竞租成功的竞租人需现场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先前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我公司通知按时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若未按前述要求履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租金支付后,我公司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并提供等额收据。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成功竞租人依法履约,本次公开招租我公司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竞租人成功竞得后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我公司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资产出租竞租活动。
(二)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我公司当场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日内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届满且无异议的,承租人于公示期届满次日持《竞租成功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我公司提交一份原件到县国资局备案。
(三)租赁要求
*.我公司有权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全过程进行监督,承租人活动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租赁目的的,我公司有权收回租赁物且不予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我公司产生费用支出的,我公司有权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我公司支出的,我公司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土地内田间道路、田埂、灌溉沟渠、管道、蓄水池、排洪沟、涵洞、泵房等土建、水利工程设施,须保持田间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蓄水设施不垮塌不渗漏、灌溉沟渠通畅不堵塞,充分发挥土地内基础设施正常功能,按安全操作规定使用土地内所安装的变压器、电机、水泵、配电箱及相关的机械设备等。若因承租人使用土地行为导致土建、水利工程设施损坏、设备损毁、故障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公司已代为承担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租赁目的使用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物现状,不得在土地上违搭违建(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窑、建坟或建屋等),同时不得在使用土地内挖沙取土、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此类行为导致耕地破坏的,我公司有权收回租赁物且不予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必须承担恢复土地原状的责任,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土地评估价值向我公司赔偿。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现污染土地、水土流失、种植违规作物等情形,不得改变土地性质,若因承租人使用土地行为导致有关部门处罚或罚款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公司已代为承担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发现确属原土建、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因年久失修引起的质量损坏问题和不在承租人使用土地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派员现场处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承租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应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公司已代为承担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须诚实守信使用租赁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注意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承租和使用租赁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垃圾清运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承担,因承租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周边公共基础设施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承租人严禁将租赁物转租、分租,不得更改租赁用途,改变租赁物现状。
*.竞租人应自行对租赁物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租赁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租赁物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租赁物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租赁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若租赁物地上有附着物影响承租人种植的,承租人应根据自身种植规划自行移除现有地上附着物,我公司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或弥补。
*.本次租赁物以现状出租,租赁物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调整,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租赁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我公司对租赁物的任何担保责任。
*.竞租人按本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租赁物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竞租人不得以不了解租赁物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五)退租约定
承租人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清理租赁物内地上附着物及其它垃圾并通知我公司验收;验收合格(满足租赁物上附着物清理干净、土地无污染、无违搭违建行为、未破坏土地现状等要求)后方可办理退还土地使用权手续。若租赁物内地上附着物未清理干净或有环境污染、违搭违建、破坏土地现状等情形的,承租人应在*个工作日内自行清理或整治直至我公司验收合格;承租人未在*个工作日内清理、整治完毕或拒绝清理、整治的,我公司有权不退还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或整治,由此产生的费用从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此部分费用的,承租人还应向我公司支付费用差额。此外,承租人应按出租时的土地现状退还给我公司,否则视为承租人自主放弃土地附着物所有权,我公司有权自行处置该部分土地附着物而不对承租方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租全过程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招租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来电监督投诉。
监督及投诉电话:【************】
砚山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审:黄大鑫 二审:蔡忠祥 三审:李燕
附件*
平远镇莲花塘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附件*
阿舍乡阿舍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附件*
者腊乡者腊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
附件*
维摩乡三家村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