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标识标牌工程采购公告
2025-11-04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标识标牌工程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5-11-04 00:00:00

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 地块)标识标牌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 地块),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面积*****平方米,共***户,商业配套面积****平方)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位,其中地上**车位、地下***车位。(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范围: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 地块)标识标牌工程,本项目所需的标识标牌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元。

*.*交货及安装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四方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 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招标清单”等规定,如有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全流程线上项目: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号*幢****室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号崇光大厦**楼

联 系 人:李丽雅、周丹、魏秀英、倪觅、徐海腾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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