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4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5-11-04 00:00:00
四川/阿坝-2025-11-04 00:00:00
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金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骅铭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号东悦广场*号楼**层南区中宸众创空间第***号工位
被投诉人:金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号
被投诉人:四川龙之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坡路***号时代尊城**栋二单元***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龙之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金川县人民医院金川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本项目归类为“服务类 ”,并设置价格分仅 ** 分明显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系统演示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与同项其他证书属性不一致,评分标准缺乏公平性与合理性。”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涉及云计算服务采购但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违法定采购程序。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特定年限内的同类业绩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主观分评审标准存在未细化、未量化问题。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金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