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4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5-11-04 00:00:00
金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金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太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金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号

被投诉人:四川龙之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坡路***号时代尊城**栋二单元***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龙之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金川县人民医院金川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回复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内 容回避了投诉人在质疑事项*中提出的事实情况,①质疑事 项*中涉及的“★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人员工资、 设备、安装费、运输费、保险、加班费、交通费、税费、 管理费、利润、等在内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所有 不确定因素,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导致无法报 价的原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违反了“招标文件第*页*.*.*. 知识产权★的规定、招标文件第**页其他服务要求中的*、 本项目所有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全部内容规定”;④基层 医院心电没有提供每个基层医院“三合一医生工作站”的数 量和所有基层医院“三合一医生工作站”的汇总数量;⑤要 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方案需求自行评估和理解:“招标文件技 术参数中以下部分“★***.包含:三年通信链路及云主机服 务,提供配套相应安全等保测评三级。医共体信息化系统互 联互通三级测评”。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回复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内 容及事实依据:“已挂网采购文件”,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政府采购需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投诉事项*:质疑事项*的回复内容违反了招标文件中*.**. 样品评审明确规定:采购包*:不需要样品评审。 ①不需要样品评审,该回复内容就不适用。 ②质疑事项*的回复内容中评审因素内容等各方面,要求进 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参数没有要求 的、且无法与“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一对应的演示事 项,采用“*.*.*.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评审标准针对具体 的评审内容、扣分标准以及内容缺少或缺陷的注解已列明, 且分项得分汇总与该项总分一致,已完全细化、量化”的评 审标准评审的不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内容、没有与***项中的参数一一对应,其评审因素、评 审内容、评分分值与结果与本项目无关。 投诉事项*:①质疑事项*的回复第*点、第*点与质疑事 项*的回复中第*点中“能否系统演示,是自身能力的一种 体现,凡是参加了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均可响应,不存 在排他性和指向性”,始终把该系统演示和供应商自身能力 的一种体现进行挂钩,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与性能指标”的参数没有要求的、且无法与“技术参数与 性能指标” 一一对应的演示事项,回复“凡是参加了本项目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可响应,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金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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