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4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11-04 00:00:00
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及部分改造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赢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德阳市第三中学

地址:德阳市岷山路二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德阳市第三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及部分改造工程(*****************),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热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个产品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属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参数设置不合理,会使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合同发生冲突。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采购品目名称为*********教学仪器,标的名称为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所属行业分类为工业,可是技术要求内部包含工程类产品,这是分类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德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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