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以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科学高效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报料,介绍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投标人须对其所出具的成果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文物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及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做好文物资源区域评估记录(文字、图纸、照片、图表、视频、测绘、航拍),所有的调查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成果需科学规范、准确记录,并形成电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