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2025-11-04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浙江/丽水-2025-11-04 00:00:00

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已经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河湖库清淤疏浚规划*********》,拟对千峡湖景宁段进行清淤疏浚及砂石资源利用工程,本次范围总共起点位于小溪与鹤溪交汇处(云景高速公路溪口大桥),向下游沿青景庆公路途径外舍区块、汇田大桥、金钟大桥,终点位于石塘渡口,沿线长度**.***。

*.*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景宁县河湖库疏浚及砂石资源科学利用项目*千峡湖库区砂石资源储量勘测及清淤方案编制(含砂石资源储量勘查、水下地形图测绘、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后续服务相关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核准或备案事项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规范和技术规程要求。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相关勘察成果。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号)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签章互认系统(*****://****.**.***.**/***********/*********.****)。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号三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中路***号*楼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幢*号*楼

联系人:林静 联系人:李琳

话:*********** 话:************

监管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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