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5〕28号
2025-11-04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2025〕28号
江苏/宿迁-2025-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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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宿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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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金家湾***

法定代表人:徐小芳

被投诉人:

*.宿迁市图书馆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

联系人:陈雪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西湖路君临国际***

联系人:李范范

相关供应商: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石家街*******

联系人:徐勇

投诉人宿迁市图书馆****年度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采购文件中关于古籍到货率***%,并提供*名副高级以上专家鉴定意见的资格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该项目将已取消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评定机制作为评分项,排斥了中小供应商参与竞争。

*.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商与国家图书馆签订《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用户下载/上传协议书》的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该项目补充了****技术参数(工作频率、标签容量)的要求,但未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发布更正公告。

*.该项目将供应商能操作“新力博智云图书馆管理软件”作为加分项,指定了单一品牌软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二)投诉请求

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内容,消除排他性条款,确保公平竞争。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其他投诉事项。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宿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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