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11-04 00:00:00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选拔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加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河南省赛的通知》(教办学〔****〕***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我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机构
校赛组委会由校职业规划大赛工作小组领导,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及省赛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成长赛道。面向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
*.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年**月—**月)。各学院须积极动员全体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报名参赛,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二)学院选拔赛(****年**月*日—**月**日)。各学院需于**月**日前完成选拔赛,并于**月**日前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半决赛(根据各学院有效报名数占全校有效报名总数的比例分配名额),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院参赛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三)校赛半决赛(****年**月**日—**月**日)。校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小组开展网络评审。参加半决赛的学生在**月**日*时前可以对参赛材料进行更新。网络评选出**名参赛选手晋级校赛决赛。
(四)校赛决赛(****年**月**日—**月*日)。
参加校赛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校赛结束后,按省赛下达名额择优推荐晋级选手。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指导教师**名(一等奖、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名,颁发奖牌。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每位参赛者限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更多学生、教师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等活动相结合;鼓励引导参赛学生结合所学专业、个人能力优势、兴趣特长以及就业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设定职业目标,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以及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价值观。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赛,赛后认真梳理,并提交一份总结材料。校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总结材料,结合大赛平台实际参赛数据、学院选拔赛组织成效以及校赛获奖成果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评定优秀组织奖。
九、联系方式
(一)联络微信群
各学院应指定*名教师作为此次大赛的联络人,并加入大赛工作联络微信群,及时查看通知消息并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郑老师*****、田老师*****
十、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所拍摄素材和使用的音乐、文案、照片图片、肖像、视觉元素、字体等需确保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获奖作品存在上述情况或产生法律纠纷,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三)组委会拥有对参赛材料进行公益性共享、展示的权利,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后续使用权。
(四)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成长赛道方案
附件*:就业赛道方案
附件*:学院参赛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