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2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04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2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5-11-04 00:00:00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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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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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对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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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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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建工三建滁州分公司巢湖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电劳务招标标段*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锦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申诉: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机关提出,联系电话:*************。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集团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 *、捏造或歪曲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