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1-04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关于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11-04 00:00:00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委托,就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概况:

*、中心食堂大宗物资配送,配送期限为*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采购预算:**.*万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食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产品经营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月**日上午:*:*****:** 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时间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区(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

九、开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建议提前一天办理)。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双屿支行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审查的结果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评标依据。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城大厦*楼

联系人:姜友晓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幢****室

联系人:张建雄

联系电话:*************、***********

传真: *************

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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