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市属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O项目”的澄清通知(002)
2025-11-04
广东/江门 变更澄清
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市属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EPCO项目”的澄清通知(002)
广东/江门-2025-11-04 00:00:00

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市属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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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东省江门市市属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总协议书》六、责任中的第*条第(*)小点原文******;(*)承包人违约的,需在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需按******;整改部分工程费用******;的*.********;/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整改完成。******;

现修澄清为:******;(*)承包人违约的,需在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需按******;整改部分工程费用******;的*.********;/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超过******;整改部分工程费用******;总额直至整改完成******;

*、招标文件***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总协议书》六、责任中的第*条款第(*)小点内容原文******;(*)若承包人违约导致以下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并支付******;整体工程费用******;*%的违约金或直接解除原协议及本补充条款,承包人需支付******;整体工程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

现澄清为******;(*)若承包人违约导致以下情形之一,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并支付******;整体工程费用******;*%的违约金或直接解除原协议及本补充条款,承包人需支付******;整体工程费用******;*%的违约金。******;

*、招标文件***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 施工合同》 七、付款方式及结算中第(三)条原文******;(三)验收款:单项工程(如设有质保期),质保期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第三方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单项工程不设质保期的,建设内容移交至甲方后,支付至结算定案金额***%。******;

现澄清为******;(三)验收款:单项工程(如设有质保期),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第三方结算定案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质保期满支付至***%;单项工程不设质保期的,建设内容移交至甲方后,支付至结算定案金额***%。******;

*、招标文件***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 施工合同》 十一、双方责任中第(*条原文******;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 * 日按合同暂定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重新招标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现澄清为: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 * 日按合同暂定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不超过该项目的违约金即整体工程费用的*%,包括重新招标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招标人:江门市国储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注: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公示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查看。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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