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5-11-04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关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广东/江门-2025-11-04 00:00:00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及属下事业单位*********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障公务出行。

  (三)服务期限:****年*月—****年**月。

  二、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汽车租赁管理法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

  (七)须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可应需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报价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报价单,含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座及以下)日租赁金额(包*小时,***千米)及超出费用计算;

  *.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公司业绩及服务人员情况;

  *.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供应商于****年**月*日**时**分前将项目报价材料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或递交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号之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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