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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实际进场日期以转让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本次清运需配合徐明高速贾睢段******标十里花溪改河、许阳排洪沟、涧溪河改河项目工程进度,受让方对此应无异议。
*、工期:按徐明高速贾睢段******标十里花溪改河、许阳排洪沟、涧溪河改河项目实际施工序时进度计算。
*、清运要求:
(*)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根据工期进度,受让方必须配合转让方现场管理工作,按照转让方指定的石料堆存位置及要求装车,无条件接收;
(*)外运过程中受让方不得以石料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装车外运。
*、处置量与结算方式:
(*)处置量:本次处置量暂定*******(约*****吨),实际数量以最终过磅数量为准。
(*)结算方式:石料结算需受让方向转让方提出结算申请,并由转让方与该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结算数量以最终过磅数量为准,货款多退少补。
*、受让方自行处理全部外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外运点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防尘网苫盖、雾炮空气降尘、车辆冲洗、道路冲洗保洁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立即停止外运,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优先从安全环保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从剩余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款项,如仍不足赔偿损失,损失差额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及时提货,在现场或卸货目的地提供必要的地磅计量,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并自行装车,如未按转让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取约定的石料,应以实际逾期天数,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数超过*天,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公开转让,安排其他公司进驻徐明高速贾睢段******标十里花溪改河、许阳排洪沟、涧溪河改河项目运输石料。
*、受让方须全部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税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处理回收利用费、因处置过程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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