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1-04 00:00:00
[公告中]灵璧县汴河路以南,文豪路以西,山水小区北侧征收地块项目残余价值拍卖交易公告
灵璧县汴河路以南,文豪路以西,山水小区北侧征收地块项目残余价值拍卖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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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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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项目名称  | 
      
       灵璧县汴河路以南,文豪路以西,山水小区北侧征收地块项目残余价值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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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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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委托人  | 
      
       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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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公告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时止。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 *、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展示地点:灵璧县汴河路以南,文豪路以西,山水小区北侧征收地块 (标的现场)。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分钟,拍卖会开始后**分钟进入自由竞价倒计时,意向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买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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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  | 
      
       参考面积 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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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汴河路以南,文豪路以西,山水小区北侧征收地块项目残余价值  | 
      
       *****.**(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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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保证金缴纳  |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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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会开始前一日**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汇款账户需与主体库登记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人履行完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缴纳等所有手续后,竞买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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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对意向竞买人的特别要求  |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本规则的各项条款。竞买人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一经查实,取消竞买(买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各意向者请亲自实地查看现场,不组织集中看样,未实地查看的竞价人参与竞价视为已凭借自身经验对标的价值作出准确判断并对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拍卖人与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报名时在“招标文件下载”或公告下方附件中下载并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卖资料及相关附件资料,拍卖资料是公告的组成部分,和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买人报名后,即视作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拍卖会的公告与拍卖文件每项条款内容,包括要求事项、违约事项、费用缴纳等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如遇残值丢失、被征收户自行拆除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委托人与拍卖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之间不得有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相互约定拍卖应价、相互约定买受人或相互约定排挤其他竞买人以及其他恶意串通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买人(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本次拆除项目不得分包和转让,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类),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项目经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月打卡率不低于**天,如有违反本条,委托人处以每天****元罚款。如情节严重,委托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前三天向委托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提供的拆除范围清单和图纸进场施工,拆除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如拆除现场有特殊情形,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工期)。竞拍前,竞买人要及时了解房屋主体残值价值及附属物和市场行情、安全环保施工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拍卖成交后,不因钢铁、混凝土和其他废旧物资市场价格波动和拆迁周期而影响成交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委托人有权收取****元/天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委托人的调度管理,按要求:房屋及室内附属物腾空一处、拆除一处、清运一处、覆盖一处,腾空一片、拆除一片、清运一片、覆盖一片(未签未搬未交钥匙的除外)。同时遵守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征迁工地督查实施细则》,如有违反按照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环保要求: (*)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沿路建筑物,用不低于*.*米高且底边封闭的硬质挡板围挡(含文明创建公益宣传); (*)严控拆除工地扬尘污染,对拆除形成的建筑渣土、废料做到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封闭式防尘网遮盖(不低于*针),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封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拆除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遇*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除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应配备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除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来施工; (*)买受人(施工单位)须具备拆除设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买受人(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的,委托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落实环保及安全措施,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索赔),同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安全施工要求: (*)买受人(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买受人(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应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头戴安全帽,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及疲劳作业,买受人(施工单位)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因买受人(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装车及外运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委托人不负责协调。严禁超范围拆除、清运,如发现超范围拆除、清运或盗采盗挖行为的,取消拆除、清运资格,标的款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追究赔偿责任。 **、若因征收范围调整或其他等不可抗力导致拆除无法进行的,委托人根据拆除比例退还残值费用解除合同。 **、如需使用明火切割标的拆除手段等,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拆除时不得拆除破坏地下任何公共设施(包括电线电缆、供水管道、燃气管道、军事设施等)。买受人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 **、拆除、装运过程中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自拆除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拆除标的的看护、拆除、运输、残值物处置等全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时,须保证不发生因拆除产生的噪音、扬尘等问题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上访等后果的情况。 **、本项目范围内未进行资产评估的企业不计入本次拍卖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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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成交公告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灵璧国邦美家居*号楼*层,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付清拍卖佣金后领取。成交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安排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对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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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支付方式  |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由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逾期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残值费)的缴纳:待现场具备拆除条件,进场拆除门窗及房屋前,由委托人下发通知,买受人(中标人)在接到通知*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残值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元。 *、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等款项,可用转账、电汇、网银,不支持现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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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合同签订  | 
      
       *、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凭借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以及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合同》;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出具《拆除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中涉及的环保、安全责任及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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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注册报名  | 
      
       *、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前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注:竞买人如需办理**锁可带相关证件及公章至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办理,咨询电话:************); *、注册成功后选择投标人进行市场主体认证,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点击基本信息进行修改,点击扫描件管理,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完成后提交信息; *、系统报名:完成市场主体认证后,打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点击电子交易系统登录,插入**锁,输入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交易乙方,找到相应项目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保证金转账凭证*.法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证 *.信用相关材料(拍卖公告第七项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第*条)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上传)。 注:报名截止后,我们将统一审核材料。审核中若发现文件不合格,将无法再次上传并不能参与竞价。如有疑问,请致电 ***********。 *、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上传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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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特别提醒  | 
      
       *.本次拍卖相关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农民日报。 *.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 *.如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未在规定时间出具《拆除施工方案》或审核未通过,视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买受人违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的,上报监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报名。 *.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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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联系方式  | 
      
       灵璧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胡主任 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经理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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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请审核********** **:**:***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