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金温货线列车数字无线调度通信系统(DRTD)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金温铁道)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5-11-04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金温货线列车数字无线调度通信系统(DRTD)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金温铁道)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5-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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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金温货线列车数字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金温铁道)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金温货线列车数字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金温铁道)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人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金温货线列车数字无线调度通信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金温铁道)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文件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详细评审 商务评审 *.企业业绩 (*)除满足资格审查最低业绩要求的基础外,投标人每额外提供*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 ******无线通信系统频率的设计类(包括规划及迁移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业绩的,每个加 * 分,最高加 * 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委托书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无法提现相关的工作内容,还须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且相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请问上述******;****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可以理解为******;****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时间为准)******;,即委托书也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招标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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