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户口转移的问题
2025-11-04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户口转移的问题
安徽/六安-2025-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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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2025-11-04 00:00:00
答问知识库
【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户口转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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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本人上大学时将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现户口在合肥市,土地延包时,我们一家四口仍然有承包土地,现在想把全家户口转为农业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和父母亲也已经分户,父母健在,父母亲有宅基地为和弟弟共有。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是否可以将户口转为农村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答
一、关于您反映的户籍问题,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直系亲属投靠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一)夫妻间投靠,(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及第五十九条(其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及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六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第六项***;户口迁移***;中明确规定:“农村或集体土地区域的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这三种情形”。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按照目前户籍政策规定不符合迁回原籍;二、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问题,根据相关文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但需您自行与村民组协调沟通,并申请使用,按要求上报资料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江家店镇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