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11-03 00:00:00
浙江省第一监狱改建工程[***********************]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第一监狱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衢州市五一路**号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号城发天地**楼
|
||||
|
联系人:郑俊晖
|
联系人:倪玲玲
|
||||
|
电话:***********
|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省第一监狱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浙江省第一监狱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文字描述有歧义,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讨论,现进行如下澄清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条与第**页*.*条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员要求不一致。 现修改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页**.*特别提醒中:(*)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团队不得有犯罪记录(因监狱特殊性的场所需要)。 现修改为:(*)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团队不得有犯罪记录,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除资料员及材料员外要求为男性(因本监狱特殊性的场所需要)。 三、原招标文件第***页“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与招标文件第*页“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信息不一致,按第*页修改调整,并在以上两个表格备注中增加“*.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除资料员及材料员外要求为男性(因本监狱特殊性的场所需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原招标文件第***页,对清单编制说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进行了调整,调整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版)》、《浙建建发(****)**号》文件的规定非市区计取。费率按计价规则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标准费率不得低于下限值”。 五、补充了地勘报告附件。 以上补充或修改等内容已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中重新生成,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浙江省第一监狱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
|
||
|
来源平台: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