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卫生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项目承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环保工程类专业)并提供职称证书或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年*月至****年*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号)执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