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03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徐州-2025-11-03 00:00:00
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标

项目名称: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元;

其中:*.***.*水泥综合单价(含税价)最高限价:***/

*.Ⅱ**.*水泥综合单价(含税价)最高限价:*** 元/吨

采购范围: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水泥采购用于混凝土生产由中标单位负责供应工作。

交货期采购有效期至自成交之日起至本项目供应结束止(根据采购情况适当调整服务时间),有效期届满投标人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仍须履行止;接到采购人当期供货通知后**小时内交付货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财务要求: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供应水泥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日至今,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

*.其他: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询比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号。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办事处万达路**号

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否则不予办理:

*.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标段编号);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电汇回单(如有);

*.营业执照。

谈判文件将以电子形式发送至申请书载明的电子邮箱。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徐州地铁大厦******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徐州地铁大厦******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徐州地铁大厦******开标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徐州银山轨道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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