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10-24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美健达暖通机械有限公司船舶通风附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工业园碾坊路
建设单位:江苏美健达暖通机械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增加油性漆喷涂,进行船舶通风附件技改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船舶通风附件****套/年。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涉及废水排放。
*.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甲苯,喷漆晾干工序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均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晾干工序有组织排放产生的二甲苯(排气筒编号*****)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危险固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滤材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