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定远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定远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03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滁州市-定远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定远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5-11-03 00:00:00

定远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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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定远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定远县新能源充电及新型泊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光电产业园**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何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联系人及电话

宋经理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人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承装、承修、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承修、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价(下浮率)

下浮率:**.**%

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袁国清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徐元元

证书名称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施工负责人

姓名

邓映礼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奖项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日至*******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计算为*****元。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联系人:何经理 ************;宋经理***********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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