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3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青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5-11-03 00:00:00
青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青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元市瑞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金橄榄社区中央储备粮广元直属库

被投诉人: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号 (国资大厦)

相关供应商:广元弘玲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源新区滨河路 南侧万达广场(西区)*号写字楼*****号

四、基本情况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青川县教育局*********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代理机构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在我公司的质疑回复中,在不查明事实真相和不具备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断章取义的判定广元市瑞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弘玲公司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骗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折扣谋取中标,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青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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