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5-10-29 00:00:00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宾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来宾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项目建设地址:来宾市象州县和金秀瑶族自治县。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总面积*.***万亩,其中:
(一)人工造林:人工造林面积*****亩,其中桉树+乡土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速生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经济林树种混交面积****亩。
(二)退化林修复:退化林修复为更替修复,面积*****亩,其中桉树+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油茶面积****亩,“油茶+*”面积****亩。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实施单位或林农自筹资金解决。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总概算表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宾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来宾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项目建设地址:来宾市象州县和金秀瑶族自治县。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总面积*.***万亩,其中:
(一)人工造林:人工造林面积*****亩,其中桉树+乡土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速生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经济林树种混交面积****亩。
(二)退化林修复:退化林修复为更替修复,面积*****亩,其中桉树+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杉木+乡土珍贵阔叶树种混交面积****亩,油茶面积****亩,“油茶+*”面积****亩。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实施单位或林农自筹资金解决。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大瑶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总概算表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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