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0-14 00:00:00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 **:** 来源: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加载中...... 视力保护色: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年度计划、工作总结、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负责全局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办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外协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息上报、督查件、*****受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建议提案答复、印鉴、会议组织、接待、对外宣传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调动、工资、职称评审;负责局系统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协助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建设年度任务计划;负责城市建设计划项目的统筹管理、投资控制及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城建奋斗目标管理和城建统计工作;牵头区城建项目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城建项目储备工作;牵头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三)招投标监管科。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标事项审批、管理事项备案;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中投诉、信访举报的处理;负责审查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勘察设计)合同草案,受理合同备案;承担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含征拆工程)的招投标监管工作。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政策;负责城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参与或协助相关部门对区属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或协助市级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省级优质工程的推荐;负责区属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文明工地创建;负责组织在建工地安全培训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工作。
(五)安居管理科。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参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文件、实施方案和规划编制;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指导、督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资金综合平衡工作;指导并协调区相关街道、园区、部门、功能平台开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承担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房产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和局属自管房的管理;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合法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农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管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检修;负责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审批;牵头组织全区老旧住宅小区出新;负责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税代征和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初审工作。
(七)物业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调研物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相关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区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
(八)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行政权力事项;负责维护江苏省行政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九)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负责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财务科。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维修基金、公房销售款、城建项目等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资产账务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负责监管各项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协调行政事业收费的物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