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1-03 00:00:00
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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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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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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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为进一步落实区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预算缩减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与中标单位协商一致,于****年**月**日签订补充协议,自****年*月*日起调减部分项目服务费用。目前,该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在支付合同尾款时,办公室对合同期内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进行梳理,发现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合同总价存在争议,未将调整项目服务费用前已产生的费用计算在内,即****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应按原合同总价执行,每月按人民币******.**元支付,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元;****年*月*日—****年*月**日期间,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元,调整后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元。实际合同总价为项目合同金额调整前与调整后两个阶段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和,共计*******.**元。因此,申请与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二)》,对原补充协议中存在争议的合同总价进行修订,主要内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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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区财政部门“过紧日子”预算缩减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与中标单位协商一致,于****年**月**日签订补充协议,自****年*月*日起调减部分项目服务费用。目前,该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在支付合同尾款时,办公室对合同期内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进行梳理,发现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合同总价存在争议,未将调整项目服务费用前已产生的费用计算在内,即****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应按原合同总价执行,每月按人民币******.**元支付,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元;****年*月*日—****年*月**日期间,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元,调整后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元。实际合同总价为项目合同金额调整前与调整后两个阶段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和,共计*******.**元。因此,申请与深圳绿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龙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和安全监管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二)》,对原补充协议中存在争议的合同总价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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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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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号国鸿工业园*栋*、*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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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