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03
黑龙江/牡丹江 中标结果
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5-11-03 00:00:00
黑龙江/牡丹江-2025-11-03 00:00:00
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省建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号湘江丽园小区*栋*层*号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省建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其他鉴证服务 | 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 | ★ * 服务内容:为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楼,*****.**平方米进行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鉴定,如发现不 合格构件,需出具加固方案。加固合格后重新鉴定。 ★ * 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发现不合格构件,需出具加固 方案。加固合格后重新鉴定不再收取费用,直至鉴定合格为止。) | ★ * 服务内容:为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楼,*****.**平方米进行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鉴定,如发现不 合格构件,需出具加固方案。加固合格后重新鉴定。 ★ * 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发现不合格构件,需出具加固 方案。加固合格后重新鉴定不再收取费用,直至鉴定合格为止。) |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发现不合格构件,需出具加固 方案。加固合格后重新鉴定不再收取费用,直至鉴定合格为止。)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松(采购人代表)、李然、周垂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中标金额的*.*%收取。上述费用及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出为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三日内一次全额缴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 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东宁市富昌花园小区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省建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辰傲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黑龙江宏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 | * | * | |
| 中水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 | * | ||
| 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 | * | ||
| 西安连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宁市东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钜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平安街新宏基大厦 **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钜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钜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