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0-13 00:00:00
关于《繁昌区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经开区一标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繁昌区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经开区一标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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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繁昌区易涝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工程(经开区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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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省繁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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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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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三元山河、枣园山河、南山山河系统整治,河沿山泵站改造及内部水水系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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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车辆冲洗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标准;基坑排水、淤泥余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二级标准,排入原河道;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河沿站生活污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等降尘措施;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管理,严禁使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降低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尾气对周边空气影响。落实清淤管理,必要时采取围挡、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河道底泥恶臭影响,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氨气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中二级标准;运营期管理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试行)》(*******-****)。 (三)强化噪声管理。通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河沿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做好固废规范分类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填埋固废。开挖的土石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就近堆放利用,优先综合利用于本项目工程及协议工程,无法综合利用的必须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河道清淤淤泥经压滤脱水后用于本项目绿化。废机油及其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新增占地。优化施工方案和时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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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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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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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号*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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