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5号)
2025-11-03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5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5-11-0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宝清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玉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丁香大道****号新里·海德公馆住宅小区三期*区**号楼*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号

被投诉人*:中诚百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二大道****号汇智外滩金邸*层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

(一)招标文件***台智慧黑板技术参数设置具有严重的排他性与指向性,麦相指定“鸿合”品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四)项的规定,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间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被投诉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阶段未履行法定义务,其答复内容空洞、回避实质问题、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五条规定。被投诉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对我公司进行无端指贵与威胁,妄称我公司“证据来源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该行为属于恶意拙测、试图规避监管、打压正当质疑,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与商誉。

(二)招标文件本次项目中***台智慧黑板预算金额******* 元,经核算其预算单价约为:*****.**元存在价格过高、偏离市场公允价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一)部分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三)投诉事项(二)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一)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宝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宝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清县财政局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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