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1-03 00:00:00
富新苑项目中标候选人
变更公示
富新苑项目于****年*月**日上午**:**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徐凌琴注册编号:赣****************
项目技术负责人:吴鸿轩
施工员:缪绪鹏
质量员:熊光耀
安全员:蓝家鸣、罗天驰
材料员:陈群子
机械员:康键
标准员:黎声高
劳务员:赵巧玲
资料员:程腊
申报的业绩:高安市智慧终端总部基地(***)工程
业绩查询网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富新苑项目于****年*月**日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异议函,申请对评审结果进行复议。经调查并组织专家复评,认定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有效,恢复其投标人资格。因其投标报价排序靠前,现确定该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陈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吉安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