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03
2025-11-03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隆化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03
河北/承德-2025-11-03 00:00:00
隆化县****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
被投诉人:隆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下甸子迎宾大道北
被投诉人:承德伟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景怡写字楼****室
四、基本情况
隆化县****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旺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提起质疑,承德伟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后于****年*月*日进行回复。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审查后发出补正通知书,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寄回补正材料,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答复函仅有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没有采购人公章,我公司不予认可。 投诉事项*:答复函中“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第**条”不符合“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就没有**条,仅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有第**条,而且仅仅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我公司响应文件也是按照要求编制上传的,废标原因是什么?请明确开标现场废标原因,废标原因是否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隆化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承德-2025-11-0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
被投诉人:隆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下甸子迎宾大道北
被投诉人:承德伟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景怡写字楼****室
四、基本情况
隆化县****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旺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提起质疑,承德伟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后于****年*月*日进行回复。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审查后发出补正通知书,廊坊市坤弘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寄回补正材料,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答复函仅有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没有采购人公章,我公司不予认可。 投诉事项*:答复函中“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第**条”不符合“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就没有**条,仅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有第**条,而且仅仅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我公司响应文件也是按照要求编制上传的,废标原因是什么?请明确开标现场废标原因,废标原因是否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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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